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曲靖新房  2015-01-07 10:27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八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按以下渠道筹集:

(一) 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 市级补助资金

(三) 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四) 区级土地出让金计提的专项资金

(五) 出租公共租赁住房或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

(六) 通过投资融资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 社会捐赠的资金

(八) 其他资金

第九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设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支出专户,核算管理中央、省、市、区拨入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

第十条 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对上级补助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4〕14号)文件规定进行拨付。

(二)对区级补助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第十一条 保障性住房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与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无关的支出。

第十二条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麒麟规划分局、麒麟国土分局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编制下年度保障性住房区级配套资金预算,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每年年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区财政部门报送年度保障性住房支出决算。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 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二)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四) 公共财政投入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

(五) 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 保障性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五条 保障性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和《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七条 共建项目申报条件:

(一)土地权属明晰,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书

(三)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承诺书

(四)项目所在镇(街道)申报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 统建项目由区保投公司负责申报。

第十九条 建设程序严格按照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各项目建设点必须到区住建局质安站备案,质安站对全区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监管。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建设点进行日常监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